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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基动态】第二届中原刑事司法论坛暨第三届“中国刑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河南大学顺利召开
2019-06-04


2019年6月1日,由河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办,河南大学犯罪控制与刑事政策研究所协办的第二届中原刑事司法论坛暨第三届“中国刑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古朴典雅的河南大学顺利召开。我所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由主任李晴川、副主任童靖、刑事部主任袁雪带领我所一行20余名律师参加此次研讨会。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大学法学院陈忠林教授,俄罗斯滨海区法学会副会长波卢申,符拉迪符斯托克国立经济服务大学法学院院长利特维诺娃,中国刑法学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梅传强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魏东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石经海教授,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王鹏祥教授,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君祥教授等来自国内外30余所高校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



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耿景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张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谢树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彭晓东,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处长刘路阳,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扫黑队冯四海,开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薛胜利,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少斐,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凡聚,开封市司法局副局长张航生等来自国内政法实务部门的领导及专家同时参加了该研讨活动。



开幕式由河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桂主持。河南大学党委副书记雷霆、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忠林、河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蔡军、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主任代伯亮、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作研讨会开幕式致辞。




本次论坛共分为刑法的不得已原则、时代变迁与刑法边界、刑法的边界及根据、刑法适用中的边界问题、扫黑除恶中的刑法边界五个单元。

陈忠林教授对“刑法的不得已原则”作主题报告发言,他认为刑法是利用刑罚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法律,刑罚不仅是一种制裁措施,而且是一种法律关系。刑法要遵循常识、常理、常情的“三常”刑法观。刑法不得已原则是根本原则,要高于刑法的罪刑法定、刑法适用平等、罪责刑相适应三大基本原则,在立法及司法工作中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理论议题环节,俄罗斯专家介绍了该国企业活动领域刑法规范实现问题,国内学者分别就刑事立法的转型、我国犯罪圈的扩张与限定、人工智能犯罪、刑法的调整对象、刑法解释的根据等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在实务议题环节,专家学者围绕电信诈骗、敲诈勒索、非法经营、集资诈骗等具体个罪适用中的刑法边界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会议还重点关注了我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刑法边界问题,与会代表分别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介绍扫黑除恶案件实务认定及律师代理案件中的相关问题,将会议气氛推向高潮。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童靖律师,作为本次研讨会第三单元《刑法的边界及根据》环节的主持人,主持参会人员展开热烈的学术探讨和实践交流。



在本次研讨会第四单元《刑法适用中的边界问题》环节,我所职务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付钦斌律师向本次研讨会提交论文《以案例解析刑法适用中的边界问题》。并在研讨会上就刑法适用中的边界问题做了精彩发言,他认为刑法适用的边界问题实质就是什么是犯罪的问题。



我所刑事部主任袁雪律师在本次研讨会的第五单元《扫黑除恶的刑法边界》环节,以“非法收车案谈刑法边界”为主题,探讨非法收车所涉及到的诸如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的刑法认定。



最后,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忠林作总结发言,他认为只有不懂法的人,没有不讲理的法。正是主办方河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与协办方河南大学犯罪控制与刑事政策研究所的深度合作,让学者、司法实践者齐聚一堂,相互探讨争鸣,理论与实践碰撞,促成本次研讨会的圆满成功。

河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蔡军作为闭幕式的主持人,对此次研讨会进行总结,他代表主办方对参加论坛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衷心感谢,并诚邀大家再次莅临八朝古都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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