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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基新闻 | “虚假诉讼罪司法实务疑难问题研讨会”在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成功举办​
2025-10-23

1022日,由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主办,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下称 郑州高新检察院)与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的虚假诉讼罪司法实务疑难问题研讨会,在郑州高新检察院举行。省市区检察系统业务骨干、高校刑法学专家、资深律师代表、高校研究生及媒体记者齐聚一堂,围绕虚假诉讼罪司法认定难点问题展开深度研讨交流


会议由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法主持。刘德法教授点明当前虚假诉讼罪在司法实践中面临多实务难点,包括罪与非罪界定、此罪与彼罪区分、案件启动程序衔接、民刑交叉情形认定、犯罪形态划分等,为精准破解这些困惑召开此次专题研讨会。


会议伊始,郑州高新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沈宏伟致辞。他指出,当前虚假诉讼案件呈现隐蔽性强、手段翻新、刑民交叉多、认定难度大”等特点,既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也破坏司法秩序与司法公信力。针对此类问题,检察机关已通过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联合审查、建立一体化办案体系、发布典型案例等举措,推动打击虚假诉讼犯罪工作提质增效,但现实中仍存在实务痛点亟待解决。期待通过此次研讨会理论+实务的碰撞,为虚假诉讼治理提供清晰指引,助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筑牢司法屏障。


学术研讨环节,与会人员围绕四个专题结合立法精神、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层层拆解虚假诉讼罪认定的关键难题,现场交流氛围热烈。




专题一部分篡改行为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罪”由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张道许主讲。张教授从“参考案例、司法实践中的争议、裁判规则提炼”三个维度对部分篡改行为进行定性。张教授认为对于轻微篡改行为,应坚持刑法谦抑性原则,优先使用民事手段进行评价,通过“民事推定、刑事例外”的审查规则,构建“数额加比例”的入罪标准、坚持区别对待原则。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穆向明对于虚假诉讼罪保护的法益进行进一步阐述,认为认定部分篡改行为定性的核心在于篡改的事实是否虚构了诉权。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洲结合民事审判与刑事检察实务进行补充论证,对如何建立民刑衔接制度提出自己的见解,进一步明确刑事打击与民事规制的边界,为基层办案提供区分标尺。




专题二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的区分”由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童靖主讲,从法益保护的视角及行为对象拆解两罪的核心差异。童靖副主任认为区分两罪的根本标准是法益侵害的侧重点不同,关键路径在于判断行为欺骗的主要对象是审判机关还是被害人,以及行为模式的差异非法占有目的产生的时间、行为的具体样态(无中生有/部分篡改)也是重要参考因素。总之,需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实质判断,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公正性。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刑事一部主任袁雪博士对实务的区分提出自己的看法,针对想象竞合中诈骗罪中止或未遂与虚假诉讼罪竞合时,如何定罪;诉讼中的“部分篡改”能否构成诈骗罪提出问题,引发大家的思考。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刑事二部主任付钦斌律师结合犯罪构成的理论基础指出两罪区分的核心在于侵害的法益、客观行为模式、主观方面、既遂标准不同,通过具体的案例指出当前对于两罪的交叉与竞合仍有争议。



专题三虚假诉讼罪的既遂标准”由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君祥主讲,王教授指出,危险犯与实害犯的区分能作为虚假诉讼的既遂未遂标准。虚假诉讼罪应为实害犯,构成既遂不应以法院立案受理为节点,而应以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结果,对司法秩序造成妨害作为既遂标准。安阳市汤阴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刘保岩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分享了检察官办案过程如何认定虚假诉讼罪。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孙贯杰从犯罪构成要件进行补充认为“立案说”在特定条件下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强调需结合是否造成裁判错误、当事人损失等情节综合认定避免“一刀切”,平衡打击力度与司法理性。




专题四当事人和法官相互勾结是否属于虚假诉讼”,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立志深入剖析司法腐败型虚假诉讼的特殊性,提出即使法官知情,对司法秩序也造成了妨害的观点,行为人仍应构成虚假诉讼,此时司法工作人员同时构成受贿罪、枉法裁判罪,应从一重罪论处。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考虑共犯的问题,司法工作人员与行为人应分别处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赵永纯指出虚假诉讼罪发现难、立案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肯定了王教授分别处理的观点。郑州高新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鞠锋结合自身办理的案件,指出虚假诉讼的办理难点,建议从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进行判断


最后,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作总结发言。他首先向主办方、承办方及全体参会人员致谢,指出本次研讨会厘清了虚假诉讼罪的四大核心争议点填补了部分实务认定空白主讲人与谈人提出的区分标准”“审查方法”等办案机关提供了借鉴与参考,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李晴川主任介绍了国基刑事辩护研究院的实践与使命,研究院定位为“开放性刑辩律师业务交流平台”,打造“中原刑辩论坛”品牌。始终以推动刑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提高河南刑辩律师业务水平,促进刑事辩护向深向精向新发展初心使命未来,研究院将形成“系列化、常态化”机制,深化虚假诉讼、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新型犯罪研究,为刑辩律师提供更多学习、交流、分享的机会。

        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不仅为虚假诉讼罪司法实务提供了解决方案,更搭建了长效交流平台。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司法机关、高校院所,共同守护司法公正,为推进中原刑事法治建设贡献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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