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担任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制订,审查学校发布、制作的各种文件的合法性;
参与学校重大的商务谈判活动,审查学校的各类重要合同,为学校重大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书;
代理学校进行学生伤害事故及其他纠纷的调解与诉讼工作,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定期对广大师生进行法治教育;
为学校教职员工提供法律咨询,代为起草法律文书;
调解处理学生与学生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各种纠纷,化解校园矛盾;
定期到学校走访,如学校出现突发事件及时到场处理;
与学校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校园法律事务部成立于2006年,是河南省首家以专业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部,也是律所最具专业特色的部门之一。拥有一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由国内知名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法学学士数人组成。多数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部分律师亦有多年的课堂教学经验。根据学校的特殊环境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对涉及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法律事务进行事前防范风险、事中控制风险、事后化解风险,使学校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地保护。
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重视,为适应学校法律事务需求的不断增加,专业部着力加强对学校权益保护和学生法治教育的研究和掌握。
一、校园法律事务部宗旨: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增强师生法治观念。
二、担任的校园法律顾问单位:河南大学法律顾问、河南省文化厅法律顾问、铁道警察学院法律顾问、中原文化艺术学院法律顾问、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法律顾问、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河南统计职业学院法律顾问、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法律顾问、中原工学院影视学院法律顾问、河南省艺术学校法律顾问、河南省影视学校法律顾问、河南省文化干部学校法律顾问、河南大学附属中学法律顾问、河南大学幼儿园法律顾问、郑州市第五中学法律顾问、郑州市新英幼儿园法律顾问、郑州帝湖幼儿园法律顾问、郑州市第一步婴儿早教中心法律顾问。
三、办理过的校园类案例:河南省文化厅与河南双百影视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河南大学学生意外坠楼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河南大学老师出国不归劳动争议案;河南大学与某建筑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河南大学与郭某某等八人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案;河南大学与张某某捐建创业中心合同纠纷案;河南大学与李某某受教育权民事纠纷案;河南大学与李某某人身意外伤害赔偿纠纷案;河南大学与赵某等人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案;郭某某与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程某某与河南艺术职业学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王某某与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劳动合同纠纷案;河南省艺术学校与郑州正岩建设有限公司建筑招投标纠纷案;河南省艺术学校与郑州嘉艺装饰工程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河南省文化艺术干部学校与河南弘旭置业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郑州市新英幼儿园与许栋梁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河南省固始县石佛高级中学与程新林、河南省固始县新林学校转让合同纠纷上诉案;固始县第三中学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赵杰与郑州东方爱婴咨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王某某与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劳动合同纠纷案;郑州市机械工业学校与焦某某、韩某某名誉权纠纷案;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与吴某某人事争议、民事追偿纠纷案;郑州工业大学高峰故意杀人案;临颖县皇帝庙一中学生伤害赔偿纠纷案;临颖二高学生伤害赔偿纠纷案;河南省实验小学学生人身伤害赔偿案;刘某某与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四、校园部成员:张伟、刘铁淞、路未晞、韩德杉、何保全、贺璐璐、李海龙、耿晓、杨斐、冉梓莼、王迎宽、石宇珺、蔡琨。